1、多媒体专用教室一切设备由专人负责保管 、使用 ,专职电教老师定期检查、保养、维修。
2、需要使用多媒体语音室的教师应按教学计划及教导处课程安排,提前一周填写使用登记表,交教导处安排,使用安排以先登记安排为原则。
3、 使用多媒体语音室的教师应首先熟悉所使用的仪器设备,正确使用设备、爱护设备。
4、 使用中发现故障要及时向多媒体语音室管理人员或信息中心维修人员申请报修。
5、 使用多媒体语音室的教师不得自行在计算机上安装或卸载软件系统。
6、 根据教学要求需要在计算机上安装软件系统需向多媒体语音室管理人员提出申请,经批准后派专人进行安装。
7、 教师使用多媒体语音室上课,要按教学管理规范管理上课学生。
8、 使用多媒体语音室要服从多媒体语音室管理人员的管理。
9、使用多媒体语音室的教师使用完毕应填写多媒体语音室使用记录表,一切设备按上级和有关公共财产保管制度,定期清点,如有损坏,及时上报。
10、 门匙及室内各资料柜,财产柜,电器柜的钥匙由专人保管,任何人不得私自配置和外借。
11、专用教室内的专用设施及计算机储存的资料,统一由专人管理,其它人不得私自改动程序和删除资料。
12、学生进入专用电教室,要按次序坐好,保持室内安静,严禁 喧哗打闹,未经教师许可不得动用室内的电器,必须爱护室内的一切设施,不得损坏,故意损坏者照价赔偿,必须保持室内清洁,不能乱涂乱画,乱丢乱吐,不能带饮料入内。
13、教师在使用专用教室的电教设备前,应首先学会操作,使用时,均应爱护和科学操作,注意用电安全和防火设施的使用,避免造成人为故障和损坏。
14、教师使用完毕后,要按要求如实填写使用情况,离开前关好电器和窗户,切断电源,锁好门,并马上交还钥匙给责任人。师生如不遵守本条例,影响本功能室的正常使用,管理人员有权批评,劝阻,必要时报请学院处理。